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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人保部联合实施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

当前栏目: 团中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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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青团网5月20日讯(记者 谢菲):记者今天从团中央了解到,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进城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从2009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整体培训计划安排下,分期分批对20万进城青年农民工实施培训。

  培训项目的基本思路是,以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为依托,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前提,以现有政策为保障,联合部分行业协会,结合龙头企业的扩张性用工需求,对进城青年农民工特别是尚未就业的青年农民工进行“订单式”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利用2年时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整体培训计划安排下,分期分批对20万进城青年农民工实施培训。经商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及中国烹饪协会等单位同意,从2009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利用三个月左右时间,首批对6.03万名进城青年农民工开展培训,努力使绝大多数经过培训的青年农民工能够实现就业。除首批培训外,各省(区、市)团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结合实际,联系当地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或用人单位,确定本地区的培训领域和培训人数。

  该项目由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用工企业共同运作实施,各有不同的责任分工。实施流程是:团组织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团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确定用工单位和用工培训数量;团组织商行业协会、用人企业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共同确定培训机构;团组织、行业协会及用人单位通过各自的信息渠道发布用工培训信息。地市级团委负责与用人企业、培训机构对接,共同组织联系组织青年农民工参加培训;培训机构组织参训青年农民工开展培训;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上岗就业。

  据了解,各地区在培训完成后,将按《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要求,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按规定申请政府财政补贴。

编辑:刘钦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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