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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又发飙:怒告天涯谷歌

当前栏目: 时政新闻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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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怒告天涯谷歌索赔400万元

星岛环球网消息:身体还未完全康复的赵本山,还不忘打官司。日前有消息爆出,赵本山将两大知名门户网站公司——天涯和谷歌告上法庭。随即,本山传媒副总裁颜安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道:“是有其事。”

  祸起网站flash广告

  《长江日报》报道,颜安表示,状告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原因,是两家公司联合开发的产品“天涯答问”,从2009年5月起,擅自在网站“天涯社区”中的多个页面中发布带有赵本山卡通肖像的flash广告。颜安表示,这个卡通肖像和赵本山形象如出一辙。

  据称法院已受理此案

  同时,肖像还搭配着跟赵本山声音很像的旁白,“这让人一看就以为赵本山是这个产品的代言人。”所以,颜安称,这就是形象侵权。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处于初步受理阶段,双方还没有交换证据。“我们的要求是,被告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405万元。”颜安说。

  天涯没看到正式文书

  记者当天就联系到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外事人员,她告诉记者已经知道该事,但目前还没看到正式文书。

  记者同时给谷歌中国处理外事的负责人艾瑞克就此事发了邮件,但截至发稿未得到答复。

转自星岛环球网

 

 图为原告代理人(左)和被告代理人(右)在法庭上

赵本山在小品中的经典形象被制作成动画,用于电视广告里的游戏宣传。为此赵本山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05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原定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在庭前突然声称要和解,并对外保密。(2009年11月27日《京华时报》赵本山起诉新浪侵肖像权 开庭前双方“秘密”和解)

这真的让人有些不明白了。赵本山起诉新浪侵肖像权,本来是件公开的事,怎么最后达成和解,竟成为秘密。是赵本山“欲语”还“羞”, 还是继续“忽悠”公众?如果双方和解的“秘密”,不宜公开,那么至少可以说,在赵本山的起诉中,要求其公司赔礼道歉和索赔上,可能有一方做出了退让。有可能新浪和北京星潮两家公司退让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尽管这只是猜测,但是,对于双方达成和解,笔者还是比较赞同的。

 

当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或者碰到了矛盾,甚至于触犯了法律的事,需要通过法律来调解或者予以做最后的裁决时,应当是依据法律来评判,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依法治国,遵守法律重要手段。

如果人们在交往中,发生了经济纠纷或者矛盾,双方能通过彼此地沟通,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是最佳的一中选择。如果需要依据法律来裁决的,而不通过法律来裁决,那么这是一种漠视的法律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说句不大好听的话,法律也不会支持这种行为的,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从最近名人打官司,尤其是文化影艺界的娱乐明星的官司,屡见媒体,颇受人关注,也引起不小的议论。起初都兴师动众地非要见高低,后来不得不“服软”。

由此,人们不得不问,这样做岂不是“自寻烦恼”,多此一举吗?

赵本山先要起诉新浪和北京星潮两家公司,要求经济索赔和赔礼道歉,其目的还以其名誉。结果双方达成和解。这应当说是件好事,可以说把矛盾缩小或者化解了,有利于今后继续合作。但是,和解竟成为“秘密”,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是赵本山妥协了,还是两家公司妥协了呢?名人打官司是新闻,名人“服软”更是新闻。那么为什么“服软”以及欲“语”还“羞”,又是什么呢?这样的新闻,给人什么新知呢?

背景资料:

赵本山起诉新浪肖像侵权案和解

 

法制网记者 徐伟 法制网见习记者 林燕

  一边是著名笑星赵本山,一边是门户网站新浪,两个“巨头”因为一宗肖像侵权案,分别坐到法院的原告席和被告席上,将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颇令公众期待。
  今天上午8时45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间审判厅里,虽然距离开庭还有一刻钟,但由于原被告双方的知名度,众多媒体的“长枪短炮”已早早架好待命。
  然而,预计9点开庭的时间已过5分钟,但记者们还是没有见到双方当事人的身影。这时,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出来解释,由于在开庭前一分钟原被告双方给法院打电话表达了和解意向,所以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开庭。
  预想中的剑拔弩张在庭审前的最后一刻变为了临时决定和解,180度的转弯多少令旁听席上的众人感到突然。
  又经过一番焦急的等待之后,9时10分,原被告双方终于到庭。但遗憾的是当事人都未出庭,而是各自委托了一名代理律师。

  赵本山索赔205万

  从海淀法院提供的赵本山的民事起诉状中,记者了解到,赵本山诉称,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四川卫视、安徽卫视、黑龙江卫视、山东卫视、星空卫视、重庆卫视、广西卫视等全国多家卫星电视台,发布斗地主、麻将等手机游戏下载的广告,宣传其手机游戏产品,并告知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下载手机游戏,收费为每条短信人民币2元。
  在该广告中,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在小品中的表演形象篡改为动画形象,该动画形象的使用贯穿广告始终,并配之以与原告相类似的方言口音对手机游戏下载和使用方法进行介绍说明。
  原告还指出,广告中的动画形象表现了原告容貌、姿态、外观等主要特征,普通公众会据此特征认定该动画形象为原告肖像的再现,系采用动画的形式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且该款手机游戏广告中存在不实宣传,众多消费者出于对原告公众形象的认可和信任下载该游戏,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服务,纷纷在网络中谴责原告,被众多网站转载,称原告与二被告涉嫌欺诈消费者,损害了原告良好的公众形象。
  赵本山认为,被告将自己在小品中的形象改成动画形象用于广告宣传,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关于肖像权的规定和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关于广告侵权的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被告网站及《法制日报》等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5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申请调解请媒体回避

  庭审开始后,在法官简单核对了双方身份之后,被告代理人当庭提出:“双方已达成和解,所以申请调解结案。”
  法官问:“双方是希望在庭上和解,还是庭后和解,然后来法院撤诉?”
  被告代理人说:“由于涉及保密事项,希望记者回避。我们不想将调解方案公布。”
  原告代理人接着说:“同意,我方也申请记者和旁听人员回避。”
  法官考虑后说:“应双方当事人要求,为了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现请旁听人员及记者退出法庭。”
  所有旁听人员包括记者都被请出了法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刻钟了,法庭的门还是紧锁着。
  一位了解案情的旁听人员对记者说:“真是奇怪,起诉状8月就提交了,要和解怎么不早和解,要等到庭审前最后一刻才决定和解呢?”
  9时50分,法庭的门终于开了,法官解释说,鉴于双方当事人今日提出申请和解,法庭给予15天的时间,是否开庭等待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结果。
  就这样,预想中“火星撞地球”般的案件就这样平淡收尾,赵本山与新浪究竟会达成什么样的和解协议,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法制网北京11月26日讯

编辑: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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