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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垦民政管理职能将移交地方 明年底完成

当前栏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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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垦民政管理职能将移交地方

  力争明年12月底完成

  本报海口12月14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陈荣)根据“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垦民政工作向地方移交工作。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政府要求力争在明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移交工作。

  目前,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已实行属地管理,待移交的工作包括优待抚恤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双拥工作。移交的工作对象包括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含因公残疾公安干警)、烈属、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部分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城乡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等人员。

  根据安排,从正式移交当月起,优抚对象的抚恤金由所在市县民政局发给。自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起,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由所在市县发给。

  据了解,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开展,省民政厅、省农垦总局将联合组成工作组,选择一个市县进行试点并总结经验后,再全面铺开。

编辑:何亚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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