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团要讯第13期(2009)

当前栏目: 琼团要讯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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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编 2009年3月27日

2000万元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助农村青年创业发展

  3月26日上午,由 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主办的2009年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推进会在海口隆重召开。团省委书记孙喆,海南省农信社理事长吴伟雄,海南省农信社联社主任利光秘,团省委副书记许振凌,海南省农信社联社副主任韩青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县团委负责人和农信社办事处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创业青年代表等约100人参加了活动仪式。推进会由团省委副书记许振凌主持。

  推进会上,团省委与省农信社联社签订了《海南省服务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议定由省农信社联社每年授信海南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2000万元人民币。各市县团委也分别同本级农信社签定了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双方在海南农村诚信青年小额贷款项目中的职责与任务。各与会领导向创业青年代表颁发了海南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大海卡。这标志着我省服务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正式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2008年10月,我委把海南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作为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重要抓手,在琼中县开始试点。截至2008年12月底,该项目累计为琼中县农村青年发放小额贷款76笔,总发放金额达73.3万元,惠及农村青年100多名,切实帮助农村青年解决了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发展了一批市场前景看好的短平快特色产业,极大地地推动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专门服务于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谋职业农村青年,以及从事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自主创业的农村青年。贷款申请人需满足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主要家庭成员无未结清不良贷款、户籍在贷款社辖区内等条件。

  该项目的贷款额度为每人或单户贷款额度在1万元(含)以内,最多不超过3万元。合同期限最长为二年。具体贷款利率计算方法为:首次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利率按月利率9‰执行;如首次贷款按约还本付息,则第二次签订合同时贷款利率按月利率8‰执行;如前期贷款均能正常还本付息,则第三次及其以后的贷款,贷款利率按月利率6‰执行。

  该项目的贷款担保方式为:贷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可不提供担保,1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必须提供担保。采用贷款户五户联保或可由市县担保公司、团干部、政府公务员、教师或医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团干部最多可为10位(含10位)农村青年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公务员、教师、医生为一对一担保,每人或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而抵(质)押的担保方式,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及担保物实际风险状况确定,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

  该项目的贷款申办程序为:有贷款需求的农村青年应先到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团委初审合格后上报相应的市县团委,市县团委对有关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给所在地农信社。获得团委推荐的借款人向所在地的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贷款社要求填写或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农信社按照相关规定对团组织推荐的农村诚信青年创业者提供“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实施优先调查、优选审查、优先发放贷款。

  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充分发挥团省委的组织和动员优势和省农信社联社的资金、网络、人员的优势,对贷款担保平台、贷款流程和手续简化等方面进行大胆的创新,通过“团”“社”合作的方式,搭建支持诚信青年创业的平台,这必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农村青年“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创业致富热情,有效引导、扶持他们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掀起我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的新高潮。

编辑:朱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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