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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中青联发[2009]25号)。我省一批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集体受到表彰:文昌市第二小学的林苑柔(女)和海口市琼山区第三小学陈睿(女)获评“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琼海市第一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陈兴武和三亚市第九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林师能获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少先队大队、陵水县中山小学少先队大队、乐东县莺歌海盐场联合中学少先队大队、屯昌县屯城镇向阳中心小学五(4)中队、三亚市第七小学五(1)中队和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国兴中学初二(1)中队获评“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
全省广大少先队员要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良好品德,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全省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脚踏实地,努力进取,争当海南新一轮改革发展先锋,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积极奉献,为海南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团省委学少部供稿)
编辑:刘钦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