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下午,以海南省人大副主任符兴为组长,海南省综治办主任林捷、团省委书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喆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同志对海口市2010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过程中,检查考核组听取了我委关于海口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10年预防工作总结。
全体与会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就2011年工作要点和试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热烈讨论。省综治办主任林捷同志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赞成,并充分肯定了2010年的工作,对2011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着重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对该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作的落实。最后,省人大副主任符兴同志做了重要讲话。符主任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稳定工程、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希望工程、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参与的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在肯定海南省2010工作的同时,符主任强调2011年工作要着重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三个教育;用好青少年维权岗、12355、工作试点、法制中心四个载体;管好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农民工子女四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特殊群体;强化互联网媒介、校园周边环境、完善工作机制三个薄弱环节入手,为2011年的工作明确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