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落实,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相关部署,海口市委于7月9日下午召开动员会。海口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建中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团海口市委书记符明全同志主持,团海口市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市青少年宫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刘建中组长在会上指出,开展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列入了专项治理工作范围,要求海口市委引起高度重视,依纪依法对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刘组长还介绍了去年海口市设立廉政帐户后,在廉政建设方面收到的良好效果。
团海口市委副书记高薇同志传达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讲清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政策规定和时限要求。随后,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辅导讲座,了解了中央颁布《廉政准则》的时代背景、形成过程以及《廉政准则》的依据、主要内容、特点等。
符明全书记指出,海口市委高度重视违规违纪收送款物专项整治工作,专门成立了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工作方案,全委上下要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为契机,把整治工作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中去,并将专项整治文件和廉政账号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即日起,在系统内副科以上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治理工作,努力消除前期系统内某中层干部涉嫌违纪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塑造共青团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团海口市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