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团市委党组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18次(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团市委党组书记王丹靖主持,团市委党组成员、各部室及活动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团海口市委 摄)
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了《条例》的全部内容,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会议强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团市委机关党支部和活动中心党支部要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好党支部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来源:团海口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