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委员会成立大会隆重召开

当前栏目: 海口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2-09-05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8月2日下午,共青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体团员代表大会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办公区三楼会议室隆重召开。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成,团海口市委高薇书记,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李润合同志,该院机关党委委员邓兴国、马德江同志,四个区院检察长,团海口市委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林诗庐及全市青年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盛会。

  会上,团海口市委高薇书记对海口市院上一届团支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今后加强院团委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服务中心要有新作为;二是服务青年要有新举措;三是组织建设要有新局面。

  李成副检察长指出,共青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对推动海口市检察机关共青团工作的开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是共青团组织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结合海口市检察工作的实际,对团组织架构进行主动调整的重要举措。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四个区院团组织的联系,建立健全海口市检察机关团基层网络,加强团组织凝聚力。李成副检察长在肯定上一届团支部工作的同时,对新一届团委及广大团员青年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坚定信念,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进作用;二是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三是勇于实践、勤学本领,争当检察事业的排头兵和生力军。

  团委成立大会上进行了第一届团委委员的选举。经到会全体团员代表无记名投票,郭艳华、宁丽、徐贺、李嘉华、倪承昀、冯子贞、李燕青7名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团委委员。经委员选举,院团委书记郭艳华同志代表新当选团委委员发言,她表示将始终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脉搏和共青团工作的发展方向,使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院党组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会后,广大团员及青年干警都纷纷表示:升格为团委是团工作的一件大事,要以此次大会为新的起点,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立足于检察岗位,开拓创新、踏实工作,不断开拓海口市检察机关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编辑:海口


梦大道APP

扫码下载安装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青年筑梦大道

官方订阅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103.2万粉丝

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82.9万粉丝 195.3万转推

官方抖音号

一键扫码关注

官方快手号

扫码一键关注

162万粉丝 1.5亿点赞量

官方B站

手机扫码关注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