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团东方市委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开展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努力减少、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和帮教工作制定一套完整工作方案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促进了平安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确保了东方市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团市委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办事机构,并制定了明确的职责、任务和制度。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议,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深入分析,做好预防。团市委书记吉训雷同志要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要与政法部门资深干警对青少年犯罪年龄、特点、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工作的趋势作出预警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预防对策,提高了预防工作实效性。
三是开展联动,形成合力。领导小组要根据此项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尤其是协调的边缘性、交叉性问题,形成整体合力。团市委即将下发通知邀请公安、教育、文化、城管、工商、建设等部门,整合各方面力量,继续联合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四是加强考核,严格奖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办把预防工作作为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主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与各基层团支部签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中,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列为团市委年终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
2014年,团市委将组织成员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农村地区开展一次大排查,整理出一份较为详细的信息台帐,加强对存在留守儿童、孤儿、辍学、违法犯罪等问题的重点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团东方市委 供稿)